4. 对直接用电采暖的规定
原条文5.1.5条: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它形式的能源外,住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。
这一条是对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《住宅建筑规范》相关条文的延续,符合当前国家能源政策。电是最高级的能源,这是大家的共识,直接利用电采暖是一种浪费。一般意义上的电热膜、电热缆地暖均属于直接电采暖项目,政策是不支持的。
但是,以电为直接能源的采暖方式也具有能源取得方便、开关调控方便、部分地域行业电费便宜等优点,这里建议与“蓄能”“峰谷电价”“行为节能”等技术或管理形式结合起来,以利推广。
5. 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
原条文5.2.1条第5小条: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,如太阳能、地热能。
这一条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原则。对于品味比较低的可再生能源,地暖末端因其散热面积大、蓄热能力强、系统水容量多等优点,是低温热源的最理想的散热末端形式之一。热泵热源+地暖末端,是互补互利的系统组合形式,是节能减排的黄金搭档。
当前很多热泵厂商和地暖企业联姻,也证明了这一点。很多热泵厂商依靠地暖企业推广热泵系统,形成商业上的利益共同体。地暖企业可以以此摆脱“没技术含量”的帽子,由简单的“盘管施工”向“冷暖系统集成供应商”方向发展。
从技术上讲,热泵机组制冷是基本功能,但是地暖盘管末端制冷还有待研究和实验。地暖行业做“地冷暖”远不是在管材上打印上“地冷暖专用”那么简单,把地暖盘管末端升级成地冷暖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